答:首先,工程质量风险:一方面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程序施工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另一方面是中方与雇主代表针对质量标准、检验程序、质量证明文件认定的分歧而产生的纠纷。因此,不是没有形成质量事故的事实就没有质量风险,这一点引起重视。例如,中国企业在某国进行房建施工,合同约定采用英国标准。施工图纸标明,砌墙要加入一定数量的拉筋,确保内墙抹灰后没有裂缝。中方企业有关技术人员认为,该国年度温差不大,不加入拉筋也可确保质量。尽管最终工程质量没问题,但监理和业主认为中方没有按图施工,不符合结算要求,不予结算,中方企业最终为此付出了相应代价。
其次,工程安全风险:工程安全风险主要表现是违反安全法律规定导致的负面影响,极有可能是经济利益流出,也可能是刑事责任的承担。防范安全风险主要是要注意履行当地与安全有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安全体系建设、安全培训、安全施工、杜绝违规作业等方面的承诺。企业除依法合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外,购买工程建设一切险和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也是减少安全风险的举措之一。
再次,工期风险:工期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是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导致业主的工期索赔。工期保障是一个企业管理实力的体现,而且工程逾期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除了加强管理外,企业平时要注意收集业主违约的相关证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与业主进行文件交流,以备在业主进行工期索赔时进行反索赔。
再次,总包和分包风险:总包和分包的法律风险是一部分走出去企业容易忽略的一个风险。总包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是由于总承包商疏于或怠于行使管理责任,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分包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能兑现合同约定的对业主的承诺,总包商应该承担的风险。分包商与总包商之间属于连带责任(joint liability),无论是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还是按招标程序中标的分包商,分包商出现问题总包商不但不能免责,而且矛盾和舆论的指向都将是总包商。除要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国家形象。
再次,劳务用工风险:劳务用工风险是指在劳务用工方面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导致企业承担责任或经济利益的损失。劳务用工风险是承揽工程法律风险中最为复杂的风险,具有风险蕴含时间跨度大、适用法律复杂以及风险表现情形复杂的特征。劳务用工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劳动法律适用风险。比如,越南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是2012年《劳动法》。《劳动法》明确规定其适用于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基本原则是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必须遵守越南劳动法律,除非越南作为签约国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但是,越南劳动法不适用于根据外国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如公司高管。二是招聘中国籍务工人员赴境外务工的法律风险。一般国家都规定,在本国工作的外国人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另一方面,中国籍务工人员境外务工,用人单位的程序和待遇还要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三是招聘境外人员的雇工风险。雇佣项目所在国劳工的风险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形式风险、工资支付风险、社保、休假制度、集体协议、和解聘保护等风险;四是劳务配额风险;五是工会监督风险。工会代表劳工提出各项改善待遇的要求,必须协商解决,否则可能导致罢工。因此,企业务必熟悉两国劳动法律法规,严格按章办事才能有效方法风险,不能心存侥幸。
再次,工程量变更索赔风险:项目工程量变更是十分正常的情况,变更索赔风险主要表现在:没有或没有完全遵循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变更工程量的程序或没有实施约定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缺失导致的索赔失败,最终造成经济损失。例如,东南亚某国土建项目,在没有任何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轻信业主口头承诺,中方企业项目负责人下令进行了不属于合同约定范围的便道铺设,后索赔由于证据缺失,索赔失败。因此,要重合同约定,重合同履行,才能有效防范该风险。
再次,工程项目验收风险:工程项目验收风险的主要表现是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过程中,由于合同约定存在验收程序不明、标准不清,致使合同双方产生争端甚至诉讼的风险;或者是由于业主客观上有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主观倾向,借助合同约定验收程序和标准上的瑕疵,滥用业主权利,导致中方企业事实上的验收滞后,进而导致工程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根本收不回的风险。这类风险可能导致项目失败。例如,中亚某国业主邀请中国某企业参与某商务酒店二期项目的建造,中方企业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发现,曾经有中国企业参与一期项目的修建。经过与曾经参建单位沟通,得知该业主曾经以验收不合格等理由拖延验收,甚至不惜付诸诉讼,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为此,中国某企业经决策后果断终止合作,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验收风险。
再次,工程项目垫支风险:工程项目垫支风险主要是垫支的合同约定不完善或无合同约定,盲目为抢进度或者轻信业主承诺,没有分析清楚项目资金短缺的原因,导致垫支款不能及时收回或根本不能收回的风险。在国际工程经营中,要注意的是,垫支工程款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除经济风险外,容易引发不正当竞争的相关风险,走出去企业不可不察。
最后,工程保函风险:国际工程涉及的保函主要有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保留金保函,保函适用的规则是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保函的主要风险是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以及保函的承保期限。因此,企业必须精通URDG758规则,在此基础上与业主进行磋商,避免开出承保期限敞口保函以及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保函而引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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