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针对国家(如古巴、伊朗和叙利亚等)的限制之外,美国在认为某些公司或者个人存在违反出口管制法律的行为时,也会将部分公司和个人列入管制清单。如果最终使用者为管制清单上的实体,则意味着在出口上将受到额外限制。BIS的管制清单包括以下三类:
未经核实清单。如BIS因无法对某实体进行最终用途审查而无法核实该实体是否善意时,可能会将该实体列入未经核实名单。未经核实名单上的公司仍然可以获得美国商品、技术或软件,但是受制于一些额外的条件:比如,如果此类物项之前适用许可证例外,则例外暂时取消,出口商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才能继续进行该物项的交易(相关机构通常不会颁发此类许可证);又如,对于没有出口许可证要求的货物,未经核实名单上的实体仍可通过向美国出口商提交一份未经核实名单声明来获得货物,但美国出口商往往需满足更严格的申报合规要求,这就给名单上的企业增加了商业不确定性及交易成本。
实体清单。如BIS认定某实体从事了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和/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可能会将该实体列入实体名单。实体名单上的企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一般而言,将任何美国商品、技术或软件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卖给实体名单上的公司时,都需要出口许可证,而通常情况下相关机构不会发放此类许可证。
被拒绝清单。如BIS认定某实体违反了EAR、《国际突发事件经济权力法》(IEEPA)等出口管制规定,可能会将该实体列入被拒绝清单。美国实体被禁止向该名单上的实体进行任何出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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