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新加坡使馆:关于定期销毁逾期未取领事证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31

  驻新加坡使馆将于近期对超过取证日期一年仍未被领取的已办妥领事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公证等)进行清理。如申请人有长期未领取的领事证件,请务必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与使馆联系。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一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使馆将进行相应处置。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

  请注意,今后使馆将定期销毁已在使馆办妥、但超过一年仍未领取的领事证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周知。

  联系邮箱:

  singapore@csm.mfa.gov.cn

  重要提示:

  1、邮件标题格式为“逾期取件/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申请人姓名”。

  2、请将取证单清晰照片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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